发布时间:2023-11-07 来源:院办公室
今年5月至10月,新疆质检院建材所非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开展了第24次全疆水泥品质指标检验大对比工作,这是我院连续24年开展此项工作。
此次大对比工作选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样品,共涉及16个对比检验项目,共计收到90家企业上报的对比检验数据。通过对检测结果的汇总分析,评选全优企业15家、占参加企业总数的16.7%。所有参加企业中,16个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值均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的企业86家,全合格率为95.6%,与第23次大对比结果相比较,全合格率同比上升11%。
开展全疆水泥品质指标检验大对比工作,为水泥企业化验室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对比条件,促进了各实验室间的交流和学习,对水泥产品质量的监控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新疆质检院将定期开展此项工作,为全疆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