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检院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管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宣贯学习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院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使用,保障消费者权益,自治区质检院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管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系列标准和规范宣贯学习培训会,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代表2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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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质检院机械所主任工程师王洪礼围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和规范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指导电动自行车经营者选择合格产品,培训还聚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风险管控采购、储存、销售、不合格四个方面的关键风险点、常见问题进行逐一解释,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经营商户了解掌握有关规定,切实提升了电动自行车行业生产与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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