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质检院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西安分中心共同举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 安全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11-01 来源:院办公室

为推动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应对能力10月25日至26日,新疆质检院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西安分中心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5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6号令)(以下简称:两个“规定”)政策要求,在乌鲁木齐市举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班。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西安分中心主任王青松出席开班仪式,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员6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围绕两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建立、记录管理要求、质量安全风险的识别防控措施及考核要求等内容,帮助参训学员建立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完整知识体系,明确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的岗位职责,理清质量安全风险识别思路,为企业有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新疆质检院将持续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及精准匹配工作,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企业质量提升的指导和服务,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有效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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